老赖欠钱不还 看守所里过中秋

  发布时间:2016-09-14 15:46:28


    新干法院网讯  老赖欠钱七年不还,东躲西藏,最终却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落得个看守所里过中秋的结果。9月14日凌晨4点30分,新干法院执行干警利用中秋节前的时机,将平时“人难寻、面难见”的被执行人肖某寻获,并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2007年9月,饶某到新干信用联社借款40000元,肖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到期后,饶某未按约归还所欠借款本息,肖某未履行担保义务,新干信用联社多次追索未果后将二人诉至法院。2009年10月,新干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饶某偿还原告新干信用联社本金40000元及利息13752.28元,肖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饶某与肖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两人东躲西藏,常年在外很少回家,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也未发现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致使案件一直无法执行。中秋前夕,执行干警获知肖某已从外地回来过节,于是在9月14日凌晨赶赴被执行人肖某家里,找到肖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羁押室里,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要求肖某履行义务,但肖某无动于衷,最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今年的中秋肖某只能在看守所里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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