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邀请部分县纪委、村干部旁听庭审

  发布时间:2016-11-30 15:45:38



    新干法院网讯   11月29日,新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村干部涉嫌挪用公款案,为进一步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开庭前该院邀请县纪委工作人员、部分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30余人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某被指在2014年3月份在担任神政桥乡桥头村委会某村村小组组长时,在未经过招投标程序和没有签订安装合同的情况下,擅自让其同学罗某承接了该村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2015年5月,上级资金陆续下拨到账,胡某某在当年6月和7月份通过转账和拿现金的方式分两次从村小组出纳领取了11万元,可拿到钱的胡某某并没有将这笔资金用于支付罗某的太阳能路灯工程款和房屋拆迁费等,而是私自挪用,其中3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7万元用于赌博、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后迫于罗某的催款的压力,被告人才承认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实。今年2月,胡某主动到县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经过县检察院退回赃款11万元。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直观地接受庭审警示教育,触动很大,效果很好。今后会时刻警醒自己,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做好表率作用。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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