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八百公里寻猪记

  发布时间:2016-12-21 15:56:19


    新干法院网讯  12月19日下午, 新干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连夜八百公里的奔波,最终在广东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协助下,成功迫使被执行人罗某交出预售的生猪款50万元。

    2015年5月至12月,罗某陆续向廖某赊购饲料47万余元,双方约定罗某生猪出栏后就支付饲料款,但罗某不守信用生猪出栏后一直未支付该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廖某将罗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罗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此,廖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罗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

    12月18日上午,正值星期天休息时间,申请人廖某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其得到确切消息罗某在广东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即将出售一批生猪,要求法院速派人前往。执行法官认为这是重大执行线索,随即将案情向领导作了汇报,并于当晚乘火车前往肇庆。翌日下午,在当地执行法官的协助及申请人廖某带领下找到了罗某的养猪场,查明猪场确要出售一批生猪。罗某面对执行法官开始抵触情绪较大,拒不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对罗某的态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向其指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是违法行为,如果今天再不履行义务就将生猪查封,并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面对即将承受的法律后果,罗某与申请人廖某商谈后连本带息支付了50万元,案件在申请人廖某提供了执行线索后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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