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人下车受伤 新干法院快速执结

  发布时间:2017-01-03 15:18:54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新干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75岁老人坐公交下车受伤的交通事故案件,被执行人新干某汽车公司将交通事故赔偿款63000元赔付给了75岁的申请执行人姚某。

    2015年8月21日,被告聂某驾驶被告新干某汽车公司公交车行至新干县思源小学路段时,聂某在未确保公交车乘客姚某安全下车的情况下,关闭车门启动公交车,造成75岁的老人姚某在下车过程中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聂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姚某受伤后,在新干县中医院住院治疗140天,花费医疗费47119.3元。因双方协商不成,姚某将聂某及新干某汽车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新干某汽车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姚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62879.5元。

    判决生效后,新干某汽车公司并未履行义务,姚某于2016年12月中旬向新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的情况下,立即前往该公司找到相关负责人限期履行义务,并指出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该公司立即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姚某及其家属商谈赔偿事宜。最终,双方于2016年12月30日到法院办理了赔偿款交付手续,一起涉民生案件快速执结。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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