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农民工喜领拖欠工资27万元

  发布时间:2017-01-07 09:58:27



四川民工罗俊领到工资后喜笑颜开



    新干法院网讯  “我们的工资今天终于拿到了,明天就要回四川老家,可以过一个安稳的年了!”来自四川南充的农民工罗俊在领到拖欠的18854元工资时喜笑颜开,他代表四川几位名工向法官赠送了锦旗。1月6日上午,新干县人民法院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25名农民工兄弟领到拖欠的工资27万余元。

    2015年期间,罗俊等25名农民工在新干县某砖厂务工,至2015年9月该砖厂拖欠了2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73233元。2015年11月4日,新干人社局向砖厂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但砖厂未履行该指令书。2015年12月10日,新干人社局以砖厂拖欠员工工资,且拒不履行限期改正指令书为由,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书。2016年6月21日,新干人社局向砖厂发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砖厂履行义务,但其仍未自动履行。2016年7月13日,新干人社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执行砖厂支付罗俊等25名农民工的工资273233元。

    2016年7月20日,新干法院以新干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查明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被执行人某砖厂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履行义务,且经催告仍未自动履行。依法作出裁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新干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16年8月3日,新干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同时向被执行人砖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财产令,8月5日对砖厂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法院也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现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6年11月3日,经法院多次做被执行人法人代表曾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曾某同意将其在县城的唯一一套住房卖掉,偿还农民工工资。

    在工资发放现场,气氛热烈,发放井然有序。一些农民工领到拖欠的工资后,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和执行人员负责的态度点赞。特别是来自四川的7名农民工十分激动和高兴,他们说原本以为辛苦的血汗钱打水漂了,好在有法院的帮助,才拿到了拖欠的工资,可以回家过个开心的春节了。

    据悉,在全省法院开展的“冬日融冰”执行行动中,为使有执行条件的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新干法院执行局专门成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对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抚恤金、赡养费等民生类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安排执行。在执行中,该院充分发挥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作用,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有财产案件应执尽执。对不主动申报财产信息的被执行人,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金融、房产等部门联系,借助各方力量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对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充分利用节假日、春节前后他们回家过节的有利时机,在积极调动申请人主动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查找被执行人;对于有可供执行财产而恶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执行措施。在借助信息和法律震慑执行的同时,还在限制“老赖”高消费、出入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上加大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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