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赣D9Y898。品牌:雷克萨斯,车架号为:JTHBJ46G3A2381834,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5月。(该车辆现停放于江西省新干县,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托运,托运费用自行承担)
二、拍卖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7年3月9日10时至2017年3月10日10时止;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7年3月23日10时至2016年3月24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起拍价82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00分,下午14:00-16:30分,节假日除外)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该车辆停放于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停车场,如需现场查看车辆情况,请自行前往。联系人:杨警官,电话:0796—2604950。
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另,其他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车管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条件、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干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干县城南支行,帐号:376401040002038)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或案外人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的,均应当在开拍前5日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举报监督电话:0796—268778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96—2604950 联系人:周法官、杨警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干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