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巡回审理身边纠纷案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7-03-20 10:06:25



    新干法院网讯 3月16日上午,新干法院七琴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了城上乡丰乐村委会大楼,采用“1+2+1”审判模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妯娌斗殴互伤的家事纠纷案件,当地20余名村民到场旁听,他们认为旁听自己身边事的庭审直播,让他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普法课,受益匪浅。

    鉴于该案当事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欠缺,性情偏激,矛盾尖锐易激化、案件影响范围较广等特殊性,该庭继续采用“1+2+1”审判模式,即1名审判员+2名人民陪审员+1名书记员。两名陪审员均是对当地风俗乡情极为了解、调解经验极为丰富、群众基础较好的基层调解组织成员。在庭前,合议庭通过大量实地走访,向当地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向当地公安派出所调取相关证据、上门向当事人单方询问,已经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了解。

    为了彻底解决纠纷,该案还邀请了当地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参与案件的旁听和庭后调解工作,采取以合议庭为主导,村干部共同参与,村民代表传导沟通的调解方式,历经3小时的审理,通过对当事人进行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后,调解终于取得了预期的成效,双方当事人最终均认识到了自己在纠纷中的过错,态度也逐渐的软化。为了不增加当事人的心理压力,扩大调解的正面宣传效果和影响,合议庭决定协调双方在庭外调解。

    据悉,近年来该院正在逐步探索和建立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立体调解架构,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和工作衔接,积极构建调解网络,形成调解合力,择时、择案邀请基层人民调解员旁听或参与庭审,探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等问题,同时也积极支持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和权威性,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发挥审判职能和司法能动作用,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庭审调解过程中,把履行职责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小法庭、多调解、大普法”工作品牌。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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