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返还彩礼后躲藏 陪执员参与助执行

  发布时间:2017-04-12 08:59:52


    新干法院网讯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帮我拿到钱,太感谢了。”4月11日上午,刘某在办理完领款手续后激动的对执行法官再三表示感谢。

    2013年9月,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朱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未生育小孩。因双方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且婚后双方经常分居、缺乏情感交流,加上结婚前刘某借钱支付女方礼金导致刘某生活困难,于是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015年4月,新干法院作出判决,准许双方离婚,朱某应返还刘某彩礼40000元。

    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于2015年5月份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对朱某进行了财产查控,未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朱某在判决后外出务工,下落不明,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朱某父母做工作,根据案件情况邀请朱某所在村的村干部作为陪执员参与,在陪执员耐心细致做朱某父母思想工作后,其父母终于同意帮朱某将执行款全部缴纳,朱某父母于近日将4万元打到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在此次“春雷行动”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中,该院将视案件实际情况积极邀请陪执员参与,充分发挥陪执员地缘优势助力难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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