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干县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于2017年5月11日上午10:00时,在新干县法院第二审判庭,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1)号标的,位于新干县金川镇广场中心恒达新干世贸广场花苑9幢104-A、201号商铺,房权证号:新干县字第20141204272号、总建筑面积为1242.94㎡(房产登记时间:2014年12月4日)共两层一楼面积66.8㎡,起拍价669.008万元。竞买保证金40万元,资料费500元(不退)。注:“蓝山咖啡”营业使用,两商铺已打通楼梯、中档装修、二楼商铺有通往小区内的消防楼梯。(详情见拍卖资料)
(2)号标的,位于新干县金川镇金川南大道289号(箱包城)26幢119号商铺,房权证号:新干县字第20131217438号、建筑面积为199.18㎡(房产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7日).起拍价87.704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资料费200元(不退)。注:共两层“钢材店”营业使用。
二、报名须知:
1、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7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法院司法技术室或本中心拍卖会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各标的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及资料费。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5月10日下午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用途注明:拍卖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帐号:143764010400020380000000007(用途注明:拍卖保证金),户名:新干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干支行城南分理处 。
3、缴款后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干县法院司法技术室,办理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
4、竞买成交,产权过户手续由买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保证金转抵成交款,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后三日内,到新干县法院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17时止
标的现场
四、联系电话:拍卖中心:0796-8265268 13970602922(杜先生)
新干县法院监督电话:0796-2628272、13979626728(廖主任)
五、其它事项:①与本标的有关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担保物权人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报名参加竞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等法定权利。②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江西法院网jxfy.chinacourt.org、吉安法院网jxjazy.cncourt.org、新干法院网jxxgfy.cncourt.org发布。
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
2017年4月19日
竞 买 须 知
为使本次拍卖活动顺利进行,维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本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惯例及《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拍卖规则》特作如下规定: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1)号标的,位于新干县金川镇广场中心恒达新干世贸广场花苑9幢104-A、201号商铺,房权证号:新干县字第20141204272号、总建筑面积为1242.94㎡(房产登记时间:2014年12月4日)共两层一楼面积66.8㎡,起拍价699.008万元。竞买保证金40万元。注:“蓝山咖啡”营业使用,两商铺已打通楼梯、中档装修、二楼商铺有通往小区内的消防楼梯。
(2)号标的,位于新干县金川镇金川南大道289号(箱包城)26幢119号商铺,房权证号:新干县字第20131217438号、建筑面积为199.18㎡、土地使用证(2014)第01360号、土地终止时间2056年9月25日(房产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7日).起拍价87.704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注:共两层“钢材店”营业使用、简单装修。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即由拍卖师提出起拍价后,竞买人即可举牌应价竞买(也可举牌并口头报出高于拍卖师的报价竞买),至无竞买人继续加价,拍卖师在三次报价后仍无人应价时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最高应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三、标的慨况明
1、鉴于本次拍卖标的特殊性,因此要求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新干县)相关部门咨询房屋产权变更过户办证缴费等事宜,自行了解本中心无法了解到的瑕疵,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因此要求竞买人对拍卖物作详细的了解。
2、公告所公示的房屋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委托方和拍卖人不再进行丈量核实,如面积若有误差不影响最后的成交价款的增减,建筑面积最终以新干县房管局确认为准,部份商铺已打通楼梯,中、低档装修、房屋质量结构及水、电消防配套设施以展示现状为准。
3、两商铺均已租赁营业使用,如承租人参与竞买《依照合同法》在同等价格上将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必须在拍卖会上出示合同文本原件,报名时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原件提前告知拍卖人。
四、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并要求本中心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陪同现场查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本中心当日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1%收取。十个工作日内向新干县人民法院付清全部成交款,保证金冲抵部份成交款,如果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所欠款2‰的滞纳金,如果超过十天,人民法院将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标的由新干县人民法院负责移交,并出具法律文书《执行裁定书》及《成交确认书》产权上户手续要求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及佣金,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须知由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委托方要求所制定《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本中心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
2017年4月19日
拍 卖 规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规定制订本规则。
二、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一种买卖方式。本中心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中心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
三、竞买人必须具备本中心发布的公告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本中心办理报名登记,交付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在拍卖之前向本中心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身份证明资料。
五、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并要求本中心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认同规则及本中心其它拍卖资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办理入场手续,凭竞买保证金收据领取竞买号牌,每个号牌只能授权一人持牌应价,主持拍卖的拍卖师有权临场决定拍卖标的加价幅度,竞买人应价时须将号牌举过头顶,并将号码对向拍卖师。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各竞买人可按加价幅度不限次数竞价,当产生最高应价时,拍卖师叫价三次仍无人应价高出,落槌确认成交。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公开。
七、讲文明礼貌,遵守会场秩序。参加竞买者不得大声喧哗,干扰拍卖师的正常工作,不得与他人串通竞买,如有串通、垄断、影响其它竞买人应价,将依照《拍卖法 》第三十七条,六十五条规定对肇事人进行处罚。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与委托人签署标的物转让合同。
九、买受人须遵守本中心针对不同标的制订的《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按时交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领取(接收)拍卖标的。买受人逾期不足额交付成交款者,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本中心在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成交款低于原拍卖成交款的,由违约人补足差额,并支付原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十、本中心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本规则各项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执行。
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