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 货车被追尾 违章停放须担责

  发布时间:2017-04-24 16:53:15


    新干法院网讯  货车停放路边处于非运行状态,却被两轮电动车给撞上了,还造成了电动车主受伤及电动车受损。事后货车车主及保险公司被告上了法庭。近日,新干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经过调解顺利解决双方的赔偿责任问题。

    2016年12月,胡女士驾驶电动车沿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出事路段时因王某违章占道停放货车,致使胡女士驾驶的电动车与货车尾部发生相撞,从而造成胡女士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胡女士受伤后被送至新干某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数千元。事后,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2017年1月,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胡女士的误工时间20天、护理时间5天、营养时间10天。王某为该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本案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发后,王某未支付胡女士赔偿款。

    庭审中,经过法官耐心调解,三方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胡女士各项损失7300元,其余损失由胡女士自行承担。

    法官提醒,机动车车主应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划定的区域。违章停放车辆产生交通事故的,即使被撞了,但由于自身存在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卢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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