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员额制法官办案从"一把手"做起

  发布时间:2017-05-03 11:49:29



    新干法院网讯  2017年"五一"小长假刚过的第一个工作日,新干法院在员额制法官的改革上推出重磅消息,非员额法官不再独立办案、院庭长不再把关审签裁判文书、"一把手"带头主办案件。

    5月2日,该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就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员额制法官办案问题发布重要消息。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谌学珺传达了最高法院关于院庭长办案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严肃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纪律通知精神,强调入额法官尤其是院庭长要带头办案,办好案,实现院庭长法官角色的回归。结合新干法院的实际情况,谌学珺院长就保障入额法官办案宣布了三项重要举措。一是自5月1日起,非员额制法官不得再独立办案。对非员额制法官以前经手办理尚未审结的案件,除已开庭的外,全部移交立案庭,重新分案,确定员额法官审理。二是明确院庭长办案最低比例。院长办案不低于员额法官平均数的百分之十,副院长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庭长不低于其他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量。三是院庭长不再审签审委会讨论以外的案件裁判文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据初步统计,至2017年4月30日,新干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159件,已审结824件(含上一度未结遗留未结案件)与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2.03%和22.99%,已审结案件百分之八十以上由院庭长担纲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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