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千里之外冒雨拘留“老赖”

  发布时间:2017-06-20 15:53:42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不辞劳苦,奔波千里,在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以及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协助下,冒着台风和大雨成功在异地对被执行人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效的彰显了司法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5年5月16日及8月1日,周某向申请执行人新干某米业公司购买两车大米,总额为327116元,并向公司出具欠条一份。2016年9月,周某因迟迟不偿还货款被新干某米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周某应偿还新干某米业公司货款327116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履行义务,2017年1月,新干某米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周某,但周某均已各种理由拖延还款,逃避执行。由于在新干县找不到周某,案件一时无法执行。直到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人员提供线索称周某在广东省清远市的一个农产品公司里上班。得到线索后,执行人员立即前往千里之外的清远市,最终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协助下找到了周某,并将其拘传至清城区人民法院。面对远道而来的执行人员,周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只能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因为是异地拘留,执行人员赶在下班之前找到清远市公安局分管领导签字后将周某送至清远市拘留所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卢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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