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宵夜听错一句话 男子将人打伤获刑

  发布时间:2017-07-19 11:38:29


    新干法院网讯  只因为吃宵夜时听错了一句话,被告人杨某就动手将人打成轻伤二级。近日,新干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四个月。

    2016年11月某日凌晨,被告人杨某和邓某、黄某(两人另案处理)及两女青年在新干县一家龙虾馆吃夜宵。因为凳子不够,黄某便询问邻桌的空凳子是否有人使用。黄某在问话时,从一旁经过的陈某说了句“烦都会烦死”。黄某听后以为陈某是在跟自己说话,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并打起来。杨某和邓某见状便上前和黄某三人一起殴打陈某,杨某从桌上拿起啤酒瓶朝陈某头部砸去,黄某和邓某也拿起啤酒瓶朝陈某身上砸,将陈某打倒在地。陈某的朋友曾某看到陈某被打就上前劝架,规劝无效后,曾某便到旁边拨打了110电话报警。经鉴定,陈某被打成轻伤二级。

    2016年12月,陈某与杨某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协议,由杨某、邓某一次性赔偿陈某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之后陈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杨某和邓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故意将被害人陈某打伤,造成陈某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且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对其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杨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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