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在全市首推执行悬赏保险

  发布时间:2017-07-31 09:13:38


    新干法院网讯  7月28日,新干县法院发布了一起悬赏执行公告,跟以前发布的悬赏执行公告不同的是这次公告的申请执行人投保了执行悬赏保险,悬赏金额最高为30000元,但只需缴纳保费3000元。执行悬赏保险,简单来说就是申请执行人缴纳少量保费,悬赏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的一种法律费用险种。据悉,这是吉安地区第一家推出执行悬赏保险的法院。

    执行悬赏保险的推出,对法院解决“执行难”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结率。利用保险公司降低申请执行人负担,并丰富悬赏公告的推送手段,既能更好发挥保险公司机制灵活的特点和辅助社会管理职能,也为以悬赏公告促主动履行、促执行和解提供了一个有效手段。通过联合保险公司定期多批次发布悬赏公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寻找财产线索,能有效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二是践行司法为民,保障当事人权益。法院和保险公司联动,让执行工作落实到位,让被执行者切实履行应尽义务,这是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可能的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作用不容小觑;三是提高透明度,流程标准化。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悬赏执行工作,有利于使整个工作流程“多了一双眼睛”,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猜疑,让申请执行人更加信赖法院的工作。同时,保险公司业务开展内在地要求流程的标准、公开和简洁,相对统一的悬赏标准也便于工作的开展。关键的兑现奖励环节上,保险公司还能把最后一道关,通过严格复核,避免悬赏金错误发放,维护司法制度的权威。

    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对申请执行人也有巨大好处。首先是可以放大杠杠,降低成本支出。申请人仅需缴纳悬赏金额的十分之一,即可投保悬赏保险,避免了执行到位后大额的悬赏金支付,缓解了申请人的经济负担。其次可以加强宣传,拓宽发布渠道。保险公司可在其长期合作媒体帮助申请人发布公告,并且免费在保险公司内部刊物、微博或微信等媒体扩大曝光度。同时,人保财险机构遍布全国,可以协助申请人在异地发布悬赏公告。最后是客观中立,加强过程监督。保险公司介入执行悬赏,与法院执行机构共同处理执行工作,有助于第三方的客观角度加强过程监督,提高各方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减少矛盾突出,使申请人更信赖执行悬赏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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