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解物业纠纷 业主当场付清欠费

  发布时间:2017-08-15 09:15:23


    新干法院网讯  “肖法官,不是我要故意拖欠物业费,实在是之前那个物业太不负责任了!”业主李某这样说道。生活中,少不了要与物业公司打交道,一个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就好比一个称职的管家,若是物业工作不到位,业主的日常生活将大受影响了。

    近日,新干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新干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李某,要求其偿清拖欠物业服务费,于是就有了上述这一幕。

    该物业公司认为李某应该按照合约如期缴纳物业费,但李某以房屋漏水及大门锁损坏为由,拒绝了该公司的要求。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肖法官开始了双方的调解工作,仔细地向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该物业公司承诺,虽然房屋漏水和大门锁损坏的问题,是上一个物业公司留下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但是该公司还是会予以解决。李某看到对方的诚意,也作出让步,他还说自己也认为现在的物业公司比原来的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和服务上好很多。双方握手言和,李某不仅当场补交了之前所欠的物业费,还一次性预交了今年剩下的物业费,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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