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为执行干警点赞

  发布时间:2017-09-05 09:40:27



当事人向执行干警送锦旗

    新干法院网讯 9月4日清晨,申请执行人黄某等在法院门口,将一面写有“乘风破浪 奋发有为”的锦旗送到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并表达了感谢之情,称“新干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劳,工作耐心细致,奋发有为,为你们点赞!”。

    2012年8月份,黄某开始在新干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月,黄某在工作时间扭伤了左脚,经新干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侧第五趾骨骨折”,后经吉安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且被吉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新干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向吉州区法院提起诉讼,吉州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被执行人不服一审裁定,向吉安中院上诉,吉安中院裁定驳回,维持原裁定。新干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作出仲裁裁决,新干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新干法院起诉,经新干法院一审、吉安中院二审判决新干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黄某费用51119.20元。判决生效后,新干某公司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遂向新干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新干某公司进行财产调查,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干警转变思路,上门查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周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做其思想工作,考虑到案件的妥善解决,法院反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商议案件的解决办法,耐心细致做双方的工作,讲明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把案款付清,案结事了。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中,新干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真抓实干,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陆续收到来自当事人的锦旗,当事人的锦旗,不仅是他们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代表期许,也将是激励和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社会力量,新干法院执行局将以更加坚定、更加自信、更有担当的作为投身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任务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