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新干籍毒贩今日受审

  发布时间:2017-10-11 15:30:07




    新干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周某、罗某、李某、谢某、廖某、陈某到庭。”10月11日上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赴新干异地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月初,被告人周某、罗某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经商议决定联系缅甸人“尼山”购买麻古贩卖牟利。为了将毒品运回新干,罗某通过被告人陈某联系被告人廖某找到了愿意前往云南运输毒品的货车司机即被告人李某。最终,双方敲定支付司机运费35万元,廖某介绍费5万元。

    9月8日,在“尼山”缅甸家中,周某与“尼山”商定麻古价格每板4.8万元,20板共计96万元,之后,“尼山”通过POS机刷卡收取毒资79万元。9月12日,“尼山”安排人将40板麻古运送至景洪市,当晚周某、谢某坐车前往景洪市接收毒品,因毒资不足,周某与“尼山”商定只购买19板,并将剩余毒资转入“尼山”提供的账户中,其余21板委托周某运送至新干。9月14日凌晨,周某与司机李某汇合,谢某从后备箱中取出两个迷彩帆布包递给李某,李某随即将其藏匿在货车车厢的香蕉中。

    9月14日7时许,侦查人员在高速公路景洪市小勐养服务区将李某抓获,并当场从李某驾驶的大货车车厢内查获毒品麻古疑似物40板,随后,周某、谢某、廖某、陈某、罗某相继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被查获40板毒品麻古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22369.07克,含量14.76%-15.21%不等。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搜查笔录、现场照片及视听资料等证据。

    据悉,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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