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驱狗引发不满 拳脚相向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7-10-30 08:53:16


    新干法院网讯 看到邻居驱赶自家的狗,心存怨气,再想到之前的一点小纠纷,新仇旧怨引发邻里之间拳脚相向。近日,新干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杨某与周某系同村邻居关系。2016年12月28日下午3时许,杨某看到邻居周某举着砖头驱赶自家的狗,便心怀不满,而两家在此之前本身就存在一些小的纠纷,看到眼前这一幕更是怨气高涨,于是上前与周某发生争执和斗殴。在此过程中,周某捡起杨某家门前的一把四齿耙欲打杨某,被杨某夺下后又捡起一块碎砖头朝杨某砸去,而杨某则用四齿耙有耙齿的一面朝周某的腿部打了几下,二人便再次扭打一块并摔倒在地,后同村村民赶到才将两人分开。事发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属轻微伤,周某属轻伤二级。杨某也一直负案在逃。2017年5月18日,杨某在县城一宾馆被抓获归案,当日,杨某家属同意向周某赔偿损失24000元,周某对杨某的行为也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因邻里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案发后,杨某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并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卢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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