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协调验收房产助16起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8-01-03 11:35:17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新干县人民政府下发抄告单,决定由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法院指导,联合县国土资源局、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依法按照正常程序对被执行人黄某在新干县麦斜镇开发的14栋房产进行综合验收,协助新干县法院执行黄某涉及的16起案件。

    被执行人黄某因拖欠银行、郑某、李某等申请执行人借款长期未还,先后多人提起诉讼,到目前为止新干县法院共受理涉及黄某欠款的执行案件16起,涉案标的达4100多万元。由于案件得不到执行,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意见很大,有的债权人为此事多次上访,这些案件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查明黄某在2013年5月购买了位于新干县麦斜镇一块土地进行房产开发,共建房14栋,其中已出让了9栋(买受人仅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另外5栋被法院查封。但由于工程未经过综合验收,房产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导致法院无法处置这些房产。

    根据执行人员的现场勘查,整个房屋工程除部分路面、给排水等零星工程未完成外,其它工程都已完成,对未完成的工程执行人员已和原承建商谈妥由其继续负责未完成工程,一旦完成剩余部分即可进行综合验收。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全部完工后应由开发商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但黄某因逃避债务一直躲藏在外,不可能回来验收。    

    为及时处置上述房产,尽快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新干县法院建议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上述房产进行综合验收。对此,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及时作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在法院指导下完成验收工作,助推批案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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