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门上锁阻通行 七旬老人对公堂

  发布时间:2018-01-08 08:57:45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新干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双方因院落铁门上锁妨碍通行多次发生纠纷,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终握手言和,均同意今后不再上锁。

    李平与刘军是多年的邻居。1988年,双方将原本左右相邻的老宅拆旧建新,改建成前后相邻,李平的新宅在前,刘军的新宅在后,中间为刘军的院落并作为共同通行的巷道。1995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刘军在巷道的一侧搭建铁门。因巷道另一侧已被围墙围住无法通行,李平从后门出入时只能从铁门通行。铁门建成后,双方曾因生活琐事发生了矛盾,对于通行问题产生过纠纷。近几年,双方均未在该房屋内生活,而将房屋出租。刘军的租户有时会将铁门上锁而影响了李平的租户通行。为此,李平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军拆除铁门,保证其家人及租户的通行。

    一审法院审理中发现,双方矛盾的根源并非铁门上锁,而是因为拆旧建新时因建房问题产生了纠纷以及生活中的一些日常琐事发生了口角。承办法官认为,邻里相处应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双方都应保持和谐的邻里关系。现双方均年逾七旬,更应放宽心态,享受老年生活,而不应对生活中的一些琐事过多计较,徒增生活的烦恼。经法官组织调解,刘军保证做租户的思想工作,不再对铁门上锁,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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