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824破1号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17年 12 月21日裁定受理江西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碱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17 年12 月21日指定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江西碱业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18年3月15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9号吉安总商会大厦十楼;邮编:343000;联系电话:张律师17707061951 郭律师1817960201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碱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18年3月26日14:30 在新干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时,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