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8-04-11 15:23:15


    新干法院网讯  4月9日,新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林权行政处理决定案,被告吉水县白沙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镇长朱志铭依法出庭应诉。本案是该院2018年公开开庭审理的第 6件行政案件,也是今年首例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该院行政审判团队组成本案合议庭主持整个庭审,镇长朱志铭在庭上认真回答合议庭的每一个提问,原被告就双方的证据、以及其他争议的焦点问题,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缓解官民之间的矛盾对立,既能提高行政审判效率,又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同时也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既不出庭应诉,又不向法院提交不能出庭的情况说明的行为,一律向当地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已先后对两起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的行为向当地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的发出,对其他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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