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刷工作业不慎摔伤 无雇佣关系业主免责

  发布时间:2018-05-28 08:29:04


    新干法院网讯  粉刷工小区内为业主粉刷墙面时,不小心从长凳上坠落摔伤,向业主索赔被拒后诉至法院。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了胡某的诉讼请求。

    胡某与张某系表兄弟,共同在县城从事粉刷工。2018年3月2日,业主李某因新房装修与张某签订《粉刷墙面协议》,双方约定了粉刷材料、面积、价格、完工时间等。期间,李某向张某支付了部分装修款。3月7日,为加快粉刷进度,张某打电话邀请表哥胡某共同粉刷墙面。3月9日下午,胡某在粉刷天花板时不慎从长凳上坠落摔伤,造成右腿骨折,花费医药费2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胡某认为其在从事业主李某的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庭审中,李某辩称,其只与张某签订了《粉刷墙面协议》,装修款也是直接与张某结算的,是张某雇佣胡某粉刷墙面的,胡某应当向张某索赔。

    法院审理认为,业主李某只与张某之间存在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张某邀请胡某共同粉刷墙面,双方成立雇佣关系。胡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与李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且李某在此事故中无过错,故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胡某要求李某赔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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