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株抓贼暴力相待 下手过重反成囚徒

  发布时间:2018-07-12 08:53:21


    新干法院网讯  因自家车辆多次被人破坏,新干一男子深夜守株待兔,抓住“贼人”后一顿怒打,结果下手过重,将对方打致轻伤二级,被害人反成了被告人。近日,新干法院审理了此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一个月。

    杨某因怀疑自己的妻子与朱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对朱某产生报复之心,之后多次秘密毁坏朱某家的车辆。为抓住毁坏自家车辆的人,朱某于2018年1月7日晚上睡到停放在其经营的木材加工厂旁的货车内进行看守。次日凌晨1时许,杨某下班后再次进到朱某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内,故意将朱某家的小车雨刮器掰断。朱某随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木条下车去查看,杨某见状迅速逃跑。朱某拿着木条追上逃跑的杨某,用木条朝杨某头部打了两下、脚部打了一下。经鉴定,被害人杨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2018年1月16日,朱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8年1月25日,涉事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协议,由朱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杨某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3000元。杨某出具谅解书,对朱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朱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朱某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对其又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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