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确认过眼神后 一言不和邻里就打架

  发布时间:2018-07-27 11:18:14


    新干法院网讯  住上下楼的邻里,因为停车小事,一言不和就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架。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祝某当场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共计9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陈某与祝某是同住在箱包城一个单元上下楼层的住户。2018年3月28日,陈某驾驶自己的出租车进入小区,准备停放在单元楼下的一个车位上,此时祝某便站在陈某的车头前,认为陈某停车的地方影响了其开店做生意,于是盯着陈某的车子,也不说话,陈某未下车,坐在车里与祝某对视了几分钟。几分钟后,见祝某仍没离开,陈某便下车祝某理论,没说几句,双方就动手打起架,导致陈某受伤,住院治疗7天,花费医疗费5000余元。事后,该纠纷经派出所调处未果,陈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祝某赔偿各项损失14000元。案例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是上下楼邻里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双方关系很难修复,矛盾不能有效地化解。于是法官多次面对面、背对背找陈某和祝某做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认识到彼此的错误,都同意作出让步,终于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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