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14-01-17 00:00:00


  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工作报告,认真履行各级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最坚决的意志和行动扫除腐败现象。

  会议指出,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旗帜鲜明,思想深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体现了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意志,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具体,任务明确,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紧密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的认识,深化对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艰巨任务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把人民法院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以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为重点,加强法院系统司法腐败案件查办工作,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紧紧扭住法院系统司法腐败典型案件,教育警示广大干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彰显人民法院反腐败的决心。要坚持抓早抓小,对法院干警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要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反腐败体制机制,落实各级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人民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以严格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继续改进司法作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加大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惩处和震慑腐败分子。要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调配力量,确保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分析腐败案件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司法解释或提出司法建议,加强与各级纪委、检察机关的配合,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要严明人民法院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党性原则,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法制统一。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要加强组织管理,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党员之间也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整治庸懒散奢之风。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办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刚正不阿、铁面执纪,更好地肩负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使命。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南英、景汉朝,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副院长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及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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