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妈妈遇车祸 诉求误工费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8-11-05 10:01:25


    新干法院网讯 朱某是一名全职妈妈,在一次车祸中受伤,因赔偿未果将肇事车主李某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的焦点为朱某的误工费是否应赔偿。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朱某的误工费等主张。

    2018年8月2日,朱某骑电动车外出买菜,行至一十字路口,被李某超速驾驶的小车撞倒,造成朱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责。事故发生后,朱某住院治疗9天,双方对赔偿款未达成一致意见,朱某遂将李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李某与保险公司对朱某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均无异议,但对其主张的误工费却存在很大争议。原来,事故发生时,朱某在家全职带小孩,李某与保险公司认为其没有工作,不应赔偿误工费。

    该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原在家务农,因生育二胎当起了全职妈妈。虽然朱某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工作,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但是其具备劳动能力,且其付出的劳动为其他家庭成员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增加家庭收入作出了贡献,其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的付出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故参照2017年度江西省农业工资标准113.73元/天,确认朱某的误工费用为1023.57元。该院一审判决朱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4万余元,剩余部分由李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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