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11月20日上午,新干法院民一庭法官前往金川镇长港村巡回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4年11月25日,郑某通过新干县金川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中标修建长港村委会卷头村小组的巷道工程,工程款项共计为104090元。之后,郑某按照协议如期完工,但卷头村小组在支付完6万元工程款后,始终未结清余款。经过多次催问未果,现任村小组负责人总以他不知情或者村里没钱为由,拒不支付。郑某遂将长港村委会卷头村小组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从法理、情理方面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并为他们提出了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