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12月5日,被告人金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在新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新干县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
新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自2017年6月份开始,被告人金某经常与许政某、许某等人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在新干县范围内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逞强好胜、争霸一方,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陈述。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将择期宣判。
该案的公开审理,敲响了新干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审理的第一槌,有力震慑了犯罪,以实际行动向新干县广大群众表明了新干县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