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26 10:46:10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二十一)

            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谌学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履职尽责融入大局,满足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

    ----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围绕推进工业突围,送法进企、调研走访19次。关注我县盐卤药化等重点产业,走进中盐公司等重点企业,找准切入点,开展法制讲座、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能力。围绕“降成本、优环境”,积极参与企业帮扶。妥善处理涉园区企业案件138件,为企业主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首例“执转破”①程序,受理对江西碱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盘活闲置社会资源,规范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净化市场环境。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审结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8件、环境污染纠纷等民事案件3件。围绕诚信新干建设,集中曝光“老赖”15批748人次,对县有关部门推送的各类评先评优人选资格审查263人次。围绕社会稳定和我县核心利益,妥善处置丰瑞公司等涉众型纠纷,积极协调赣酒公司等重点企业和县有关部门在外诉讼。

    ----全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满意度测评名列全省第二、全市第一,再次实现新突破,为争创全国平安县、勇夺“长安杯”做出了应有贡献。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攻坚年活动,接待来访1000余人次,化解涉诉信访12件。9月1日起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执行事务接待室,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集中的执行难问题。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调解各类纠纷37起。在七琴法庭设立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邓建辉命名的工作室。

    ----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完善便民设施,5月1日设立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在全市法院率先实现诉讼材料接收、流转、送达的信息化、智能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开展巡回审理,巡回开庭审案14件,方便群众就近处理纠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关注民生福祉,执结涉民生案件133件,执结到位民工工资等184.2万元;为19个案件29名困难当事人申请了司法救助资金47万元;向民政部门建议将43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依规纳入救助范围。减轻群众负担,从办公经费中列支8.9万元邮政专递费用,为困难当事人依法免收诉讼费4.2万元。

    ----积极延伸法院工作职能。扎实开展“四联四促”、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社区帮扶等工作,自筹帮扶资金10.8万元,捐赠电脑、投影仪等物资近8万元,干警个人捐物3.6万元。党员深入社区整治卫生环境、帮扶贫困学生,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工作室。我院帮扶的三湖镇白马村在全县党建工作督查中获好评,帮扶干部肖秋荪同志分别被市委、县委表彰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

    二、全力抓好执法办案,满足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需求

    新收各类案件3499件,办结3793件(含旧存,下同),同比(3599件)上升5.4%;结案率93.68%,同比上升5.93%;旧存未结案件从上一年度550件减至256件,下降53.5%。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新收刑事案件125件,审结128件,判处人犯167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邀请县政法部门负责人参加刑事审判座谈会,加强协调配合。严打涉毒犯罪,对非法持有毒品340克的“零口供”被告人蔡爱军处刑十年。推进反腐败工作,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件,判处人犯11人。维护金融秩序,审结首例伪造货币案件,对伪造货币15.9万元的被告人刘月根处刑十二年。被告人李开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8亿元,一审依法对其处刑六年。注重修复社会关系,调解刑附带民案件26件,为受害人挽回损失1320余万元。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请进来新干三中学生旁听涉毒案庭审,走出去为七琴中学学生讲解防范校园伤害知识。注重人权保障,为10名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指定辩护律师,为1名少数民族被告人聘请翻译。

    ----化纷止争保障民生权益。新收民商事案件1860件,审结2053件,同比(1715件)上升19.7%。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家事调查员制度等新举措,保护未成年人、妇女的合法权益。6月份首次向一起离婚案件申请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引发的借款纠纷激增趋势,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案件666件。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审理劳动争议、追讨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324件。对46件涉新绿农业公司及7件涉赣源牧业公司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

    ----严格审查促进依法行政。7月1日我院成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②法院后,新收行政案件32件,为上半年收案5件的6.4倍。调配审判骨干积极应对,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审结的27个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或主动撤销、改变原行政行为6件,实现了“民告官”告得上、告得赢。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争取各方支持。县委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项决议,县综治委将其纳入网格化管理。县公检法三家健全联合打击机制,对2起案件2名被执行人以拒执罪处刑;县铁路派出所协控2名乘火车外出躲债的“老赖”。执行工作纳入综治、文明考核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大格局。提升执行质效。开展“春雷行动”、“冬季破冰”、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系列活动,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359件,实际执结完毕593件,同比(525件)上升13%,部分执行129件,“执行不能”③案件547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8270万元,同比(3866万元)上升114%。加大强制力度。冻结被执行人财产282人次5806万元,拘传104人次,拘留48人次,搜查27人次,罚款21人次,限制高消费229人次,边控2人次,强制清场2次,强制审计2次。创新执行举措。7月28日在全市率先与县财保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④合作协议,发出5份执行悬赏公告,执结案件2件,执结标的63.4万元。发出50份司法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对260名失信被执行人在住房建设审批等方面进行惩戒。进驻淘宝网司法拍卖⑤网络平台,成功拍卖15个标的物,成交金额2056万元,节省佣金95.8万元,及时兑现债权人权益。签发律师调查令6份,授权律师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在办案手机上安装“掌上执行局”,强化精细规范管理。

    三、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满足群众对司法质效的新需求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争取县委支持。3月6日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改工作。完成法官员额制⑥改革。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遴选确认等程序,选出首批员额法官21名,占政法专项编的36.8%。21人年龄结构合理,最年轻的不满29岁,既符合现实需要,又考虑了长远发展;学历均是本科以上,其中研究生6人。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了8个审判执行团队。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全部编入团队办案,带头承办大要案及疑难复杂案件,院长和副院长4人办结案件208件,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向改革要动力。司法责任制改革自5月1日实施后,审判质效实现“两升两降”---月人均结案从5.03件升至18.88件,年度结案率从87.75%升至93.68%;平均结案时间从77.6天降至71.2天,全年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案件数从29件降至22件。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在县委组织部、人社、财政等部门支持下,员额法官等级套改、绩效考核奖励等配套举措逐步落实。

    ----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工作。构建新型责任体系。制定14个司改制度,涵盖法官办案规范、审判权力清单、违法办案责任追究等方面。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审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初步形成权责明晰、监督有序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管理监督信息化。从立案到结案的各环节全部纳入网上办案系统监控,每月发布法官审判质效通报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7月份被评为“全省法院网上办案应用先进集体”。11月12日《井冈山报》头版头条以《精雕细琢铸利剑》为题予以了报道。

    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满足群众对司法廉洁的新需求

    ----抓紧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县委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进展。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建设“智慧法院党建+”平台,构建数字化、可视化的党建工作运行网络。成立机关党总支,坚持开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书记上党课、“党员活动日”等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领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⑦。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3名干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和每周廉政短信提醒等制度,开展日常督查44次,院内效能通报5人次。

    ----抓紧司法能力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6人次,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常态化,在上级法院业务竞赛中13人次获奖。在县委的关心下,3名中层干部提拔进入院领导班子。持续开展文明创建,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核。6月份民一庭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为全市法院唯一。组织干警参加全县“庆‘七•一’”红色歌曲大合唱比赛获二等奖,展现法院好风貌。5月22日和12月4日组织21名员额法官进行宪法宣誓,提升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求

    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公开工作的专项审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整改测评获全票通过。12月4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园区企业家、基层工作者、中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86人走进法院,感受审判工作。邀请各界人士旁听庭审207人次、召开座谈会4场、见证和参与执行25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77件。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四大平台上推送案件信息44210条、直播庭审348场次、公布裁判文书3443份。运用手机报等新媒体发布法院信息586条,公布典型案例8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企业、农村、校园开展普法宣传16场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多次位居全省法院前三,在市以上媒体上稿262篇,录制《法庭传真》电视专题4期。8月份再次荣获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法院。

    六、规范基层基础建设,满足群众对司法保障的新需求

    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庭”。七琴法庭实现了建设标准化、调解多元化、工作智能化、服务人性化。在8月份召开的五年一度的第23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鹿心社书记等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莅会)上,七琴法庭规范化建设作了典型经验介绍。投入资金200余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引入诉讼材料流转智能云柜系统;全面建成8个高清数字法庭,全程同步录制庭审。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司法信息实时管理、司法数据实时统计,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决策。在7月份召开的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作先进典型发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1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3个集体和3名干警受到省级表彰,5个集体和14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面对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相比,司法能力还存在不适应,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还有待优化;二是案件数量虽总体上略有下降,但仍处高位态势,涉众型案件不断增加,办案难度不断增大,案多人少矛盾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三是受限于办案力量不足,聘用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近50人,不仅加重了法院经费负担,更加大了队伍管理的难度。对此,我们在努力加以解决的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学习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井冈山精神,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以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实现“三先目标”和“四大战略任务”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有新成效。全面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围绕新时期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生动实践。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围绕推进工业突围、振兴现代农业、提升城市建管、聚焦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司法研判和风险应对,优化司法服务。落实帮扶企业、帮扶农村的措施,助力协调发展。加强环境司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争取省高院的支持,力争成为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保障美丽新干建设。

    三是在执法办案上有新提升。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赌博等新型违法犯罪,妥善处理涉众型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切实履行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处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足感,切实履行好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四是在司法改革上有新进展。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县委重视、政府支持,遵循司法规律,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等重大改革。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协调配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力度不减。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五是在司法为民上有新突破。深化阳光司法新机制,强化群众观念,健全民意沟通渠道,倾听呼声,回应关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保障庭审网络直播有序运行,推行网上立案、手机支付缴费等智能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方式,改善群众的司法体验。争取实施荷浦法庭迁址重建项目,让法庭更贴近群众、贴近园区、贴近企业。

    六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提高。持续加强队伍政治思想、业务能力、责任担当、纪律作风建设,用心用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持续推进争先创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推动审判管理创新,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面对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县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新干法院发展的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更加美好新新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及数据图示

    一、用语说明

    1、执转破(报告第1页第22行):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主要目的在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是人民法院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

    2、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报告第3页最后一行):指将一定区域的行政案件集中在一个或几个法院管辖,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分离,以避免行政干扰,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自2017年7月1日起,除行政诉讼原告选择本地法院管辖外,青原区法院管辖原吉州区、吉安县、安福县、泰和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新干县法院管辖原青原区、永丰县、峡江县、吉水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泰和县法院管辖原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新干县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

    3、执行不能(报告第4页第15行):指客观条件下无法执行的案件,即使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均无法执结,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叫做“执行不能”。人民法院在执行立案后,经采取必要的查控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被查控的财产被依法处置后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查控财产因法定事由无法处置,而申请人又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视为“执行不能”。

    4、执行悬赏保险(报告第4页第20行):指人民法院与保险机构联合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由申请执行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并购买“执行悬赏保险”,案件执结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执行悬赏保险有利于发动群众提供执行线索、提高执行效率,促使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减轻了申请执行人的负担。     5、淘宝网司法拍卖(报告第4页第24行):指由人民法院和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即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目前全国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合作平台均为淘宝网。与传统拍卖相比,网络平台优势为免佣金、高成交率、高溢价率,信息展示充分、参与方式充分、拍卖过程充分,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突破了地域限制,有效遏制了串标现象;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实现执行标的价值的最大化;竞拍手续更简单便捷,门槛更低,效率更高。

    6、法官员额制(报告第4页最后一行):2015年2月4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建立法官员额制度。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案件数量等因素,科学确定法院的法官员额。现有的法官经过报名、考核、考试,纳入员额管理,称为员额法官。 7、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报告第6页第4行):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二、数据图示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8年1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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