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执行暖人心 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发布时间:2019-01-10 11:23:55



    新干法院网讯  1月8日上午,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到新干法院执行局送了一面锦旗,感谢执行法官帮助其儿子黄某追回了7万元工程款。

    2016年4月,新干县一小区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标安装监控、防盗门等公共设施。黄某中标后,于2016年7月底完工并验收完毕。此后双方进行了结算,业主委员会应支付黄某工程款15万余元。2016年10月底支付了5万元后,剩余款项小区业主委员会迟迟没有支付。为此,黄某将其诉至法院。新干法院在2017年4月作出判决,小区业主委员会应支付黄某欠款7.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小区业主委员会拒不履行判决内容确定的义务,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及传统查控方式,未发现被执行人小区业主委员会有财产可供执行,向新干县房管局调查也查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名下目前没有可用资金,案件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2018年12月底,新干县房管局向执行法官反映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有一笔房屋维修资金存入。但是这笔资金只能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执行法官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拖欠的款项为安装监控、防盗门所用,该笔资金可以支付给申请人。为了执行过程更透明,执行法官在县房管局召集了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申请人黄某以及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协商。最终业主委员会同意划拨7万元房屋维修资金支付执行款,剩余款项黄某表示放弃,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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