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不冷 高效执行农民工工资75万元

  发布时间:2019-02-02 10:46:32



    新干法院网讯  “我们的工资终于拿到了,可以回家过个安稳年了,真是太感谢了!”民工陈金平在领到工资15300元时喜笑颜开。2月1日上午,新干县法院在执行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为36名案外农民工兄弟发放工资75万元。

    2014年期间,峡江某建筑公司与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峡江某建筑公司对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新干的房产项目进行施工,并对承包范围、工程价款计算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2017年1月,工程竣工,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峡江某建筑公司遂向新干法院起诉,后双方达成调解,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分三批支付峡江某建筑公司工程款计350万元。调解生效后,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峡江某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2019年1月23日新干法院立案执行,同时向被执行人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既不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江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银行存款计252万余元,并对该公司名下未备案登记的7个商铺进行了预查封,临近年关,申请人峡江某建筑公司因未收到工程款,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共计拖欠农民工工资75万元,得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直接在银行柜台扣划75万元发给这些农民工。

    在工资发放现场,一些农民工领到工资后,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点赞,申请人峡江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某也对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的负责态度频频表示感谢。

    据悉,在全省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期间,该院对符合条件的涉民生案件实行“快立案、快执行、快发放”的“三快”制度。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涉农民工工资、抚养费、赡养费、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该院积极向上级法院为执行不能的申请人申请执行救助金,为那些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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