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发布2018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5 16:32:07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新干法院发布了2018年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通报了该院2018年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报告显示,2018年,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3件,同比增长178%;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8件,同比增长263%,其中判决37件、撤诉32件、裁定驳回起诉27件、调解1件、裁定不予立案1件。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较往年呈扩展趋势,除传统的山林权属、房屋登记、工伤行政确认外,新增有档案遗失、举报人不服行政答复等新类型案件。

    该院行政案件呈现四特点:一是行政处罚类案件占比居首。受理行政处罚类案件26件,占总案件的25.24%,居各类行政案件首位,体现了人民群众“民告官”的意识提高,同时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明显上升。审结的98件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13件,经法院组织协调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改变原行政行为的16件,两项合计29件,占比29.6%,败诉率增长16个百分点。三是涉国家政策案件明显增多。受理涉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殡葬改革等相关政策性案件11件,同比增长450%。四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渐成常态。开庭审理的46件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6.96%,居全市第一。

    同时,报告还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对行政诉讼案件重视程度不够。部分行政机关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后,没有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应诉工作,导致在行政诉讼进程中常常处于被动局面。二是举证意识及能力不强。部分行政机关提交的证据缺乏针对性,有的案件关键性证据没有提交,一些与案件事实关联度不高的证据却有很多。个别行政机关甚至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十五天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最终导致败诉。三是参与庭审能力不足。有的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对案件事实不清楚,答非所问;有的负责人庭审时一言不发;有的对行政诉讼案件性质和流程不清楚,不能将行政处罚或裁量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在法庭上充分呈现;有的法庭辩论抓不住重点、要点,影响庭审的推进与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建议:一是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绩效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促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组织保障。二是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要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尤其是行政机关负责人要提高法制思维和法律意识,努力防止出现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学法、用法、守法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去,推进行政机关事权规范化、法律化。三是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审判工作化解官民矛盾的需要,也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不露面,不利于消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思想疑虑,不利于展现行政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四是注重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行政机关应提高对行政应诉工作的认识,既要委托专业的律师收集、整理、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听取律师对案件的诉讼指导意见,同时又要指派熟悉案情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为纠纷的协调化解创造条件,为法院依法裁判提供事实依据。

责任编辑:卢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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