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今日开庭

  发布时间:2019-03-11 15:49:08


    新干法院网讯  3月11日下午,新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这是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施行后,该院审理的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

    2018年11月10日上午,被告人李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沿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大洋洲镇张家山路段时,与相对方向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张某倒地后被刘某驾驶的货车碾压,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和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李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建议法院对此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新干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且李某对犯罪供认不讳,积极赔偿了相应损失,自愿认罪,符合适用条件。

    李某交通肇事罪一案,法院、检察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减少矛盾对抗,也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审判法官负累,让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置向疑难案件倾斜,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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