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03 09:36:14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二十六)

 

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329日在新干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谌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年新收各类案件3762件,同比(3497件)上升7.58%办结3873件(含旧存,下同),同比(3792件)上升2.14%;结案率96.42%同比(93.7%)上升2.72%;旧存未结案件数144件,同比(255件)下降43.53%;平均审理天数47.3天,同比(71.2天)下降23.9天。连续第三年实现结案跑赢收案,审判执行工作呈现“三升两降”的良好态势。

一、突出司法保障,服务全县大局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15人。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构建“惩治+修复”保护模式。饶正云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为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首批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完善与金融机构的衔接机制,加强信贷风险提醒。汇编15种金融骗局,多途径向公众普法。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486件,防控涉众型案件隐患。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化解涉及农村土地承包、高额彩礼返还等纠纷9件,倡导文明乡风。廖洪亮不服环保行政命令案[2]入选全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十大典型案例。选派25名干警开展结对帮扶,投入16.3万元帮扶资金和物资,为脱贫攻坚贡献司法力量。选派的三湖镇白马村驻村第一书记肖秋荪获评“全县最美职工”。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结涉重点产业、涉民企纠纷196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送法进企常态化,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引导合法经营。围绕产业升级,审结箱包企业买卖合同纠纷28件,快速追回货款305.83万元。争取政府支持,稳妥审理江西碱业公司破产案件,召开债权人会议2次,依法裁定实施破产重整,初步完成债权审核。

二、狠抓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调优配强专业审判团队,强化人财物保障。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审结涉恶案件44人。金亚红、许威、林方辉、鲁宾行等人持械斗殴、寻衅滋事,聚众在紫金城打砸车辆,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一审依法分别从重处刑五年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打击了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涉毒犯罪1215人,周俊等人贩卖毒品,被处刑十八年。惩处无理缠访闹访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审结1133人。惩处危害群众财产犯罪,审结盗抢案件3945人,对流窜作案盗窃48万元的陈冰处刑十三年,对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的程剑波处刑六年。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突出惩治重点,严惩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等,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重刑率达16.3%。另一方面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指定辩护1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对抗。

三、着眼民生需求,回应群众关切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纠纷调解工作,民事案件调解、撤诉879件,调撤率45.17%。着力推进家事审判,营造和谐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纠纷344件。关注民生领域新诉求,审结医疗、住房、劳动争议等纠纷72件。制裁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追索劳动报酬432.5万余元。民一庭再度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为全市法院唯一。

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按照上级部署继续实施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03件,审结98件;办结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19件。妥善处理涉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殡葬改革、环保执法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和解撤诉32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86.96%,居全市第一。向吉水、永丰、峡江、青原等四县区政府发出行政审判白皮书,加强“府院”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积极创新为民举措。尊重群众差异化司法需求,借助科技手段推进便捷诉讼服务,推广电子诉讼、跨域立案、电子送达,共办理网上立案100件、跨域立案22件、电子送达12360人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获评“市级青年文明号”。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为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3.85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6.91万元;减轻群众负担,自行承担专递费用12.04万元。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值班律师协同法官开展诉前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化解纠纷。

四、助力社会诚信,决战执行攻坚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个基本”任务[3]和“四项核心指标”[4],攻坚决战取得阶段性成果。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491件,执结1576件(包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5]199件),结案率95.52%,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45亿元,同比增长74.7%

突出执行强制。强化运用强制措施,拘传54人次、拘留37人次、搜查12人次、罚款8人次、边控3人次、强制清场1次、纳入失信“黑名单”470人次、集中曝光4241人次、限制高消费1818人次、定制失信彩铃15人;网络查控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证券以及淘宝、工商登记等信息34397人次,冻结隐蔽“腰包”120.12万元;移送拒执犯罪案件33人,处刑1人。

联合惩戒失信。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30条,推送失信被执行人94人次;就代表、委员资格审查、综治考核、推先评优、干部任用等查询诚信记录1040人次,联合惩戒8人次;执行悬赏4人次,联合铁路公安查控3人,市公积金办协助提取公积金263.15万元。

规范执行管理。通过可视化办案平台,完善执行流程管理。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成交30件,成交额4488.54万元,溢价率46.82%,节省佣金188.49万元。探索拍卖询价新方法,613日在全市法院率先使用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2分钟完成网络询价,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开展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攻克10万元以下小标的、涉民生、公职人员、金融机构等案件977件,执行到位5703.05万元。

营造舆论氛围。612日我院拍摄的以打击老赖为主题的微电影《躲不掉的债》上线,该剧获“全市政法优秀微电影”912日在县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127日参与最高法院主办的“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全国66家新闻媒体直播持续2小时,26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通过系列执行宣传活动,引导形成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共识。

五、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审判质效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开展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2名法官增补入额。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员额法官年均结案184.4件。院领导办案常态化,院长、副院长4人办结案件284件,同比上升36.54%

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和规范简易程序适用,成立速裁团队,加快办案进度,节约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纠纷。民事、行政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为85.89%13.27%,分列全省第11位、第9位。员额法官在30天内办结的案件达1366件,平均办结时间为14.26天。

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推广应用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试点运行“法官e助理”[6],为法官办案减负增效;启用“人民陪审员管理平台”,实现陪审活动的科学管理;启用“对外委托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公平公正。网上直播庭审871件,同比增长150%,在全市名列第二;网上公布裁判文书3562篇,占结案比91.97%。“收转发e中心”[7]应用连续10个月获省法院通报表扬,并在全省法院作典型经验介绍。

六、立足司法前沿,夯实基层基础

深入推进法庭建设。按照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五化”标准[8]完善法庭功能。七琴法庭获评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主动与荷浦乡乡、村两级协商,推进荷浦法庭迁址重建。两法庭积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就地从快处理纠纷637件,法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5.5天。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推广“邓建辉工作室”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平等协商、和谐共处的文明乡风。全年以非诉讼程序化解纠纷242件。七琴法庭庭长朱志强先后被评为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先进工作者和全市政法系统“十佳作风标兵”。

加大传播司法声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发布司法信息644条,市级以上媒体上稿431篇,举办“法治公开课”25场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七、全面从严治院,打造过硬队伍

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以“智慧党建平台”[9]为依托,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6批次,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

增强职业素养。打造学习型法院,通过法官教法官、岗位大练兵、业务骨干授课等方式,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进行分类培训,全年选派67人次前往国家法官学院等地参加培训。加强理论调研,《新时代人民法庭之“枫桥经验”传承》、《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适用的实证分析》等7篇调研文章获市级以上奖项。

持续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着力解决“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廉政教育,每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从严管理,开展纪律巡查23次,谈话提醒5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八、主动接受监督,扩大司法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与纠纷化解、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调研座谈等72人次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走访、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办结抗诉案件1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48人参审各类案件371件,陪审率达83.18%,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社会各界132人次参与“法院开放日”等重大活动。

2018年,我院干警奋勇争先,共有18个(次)集体、32人(次)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四年内第三次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优秀法院,再次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再度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

面对成绩,我们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二是满意度测评虽仍处全省第一方阵(第29位),但与上年度排名全省第二相比,降幅较大,“怕、慢、假、庸、散”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执法办案压力持续加大;四是“基本解决执行难”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尚未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五是法官助理因编制有限严重短缺,法官断层日渐凸显,聘用制书记员“招人难”“留人难”。对此,我们在努力加以解决的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相关要求,继续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积极作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为实现新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共绘新时代新干富裕文明秀美幸福新画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服务全县发展大局。聚焦法院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关键点,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底线思维,紧紧扭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立足审判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作为全市涉黑案件6个集中管辖法院之一,积极做好应对和准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助力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审理涉及金融、脱贫攻坚、环境资源等案件,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10]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落实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

二是更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如期完成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11]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司法效率。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持续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三是更加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民生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就业、养老、医疗、婚姻家庭等案件,促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全面巩固执行工作成果,以执行“五化”[12]为抓手,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广“枫桥经验”,加快人民法院参与乡村治理、城镇治理、社区治理的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进一步推动荷浦法庭迁址重建,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便利诉讼的独特优势,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五是更加扎实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总要求,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持之以恒推进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监督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奋力前行,推动法院工作实现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附件

新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数据图示及用语说明

一、数据图示

2018年新干县人民法院办结各类案件构成图

 

二、用语说明


[1].饶正云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报告第2页第2行)2017513日,被告人饶正云为方便运输赣江河沙卵石,擅自雇请挖机在沂江乡大洲村和跃进村的山场上毁林修路。经鉴定:山场上修路被占用林地面积10.1亩;被毁坏林木的立木蓄积12.6155立方米,林木材积8.2立方米,经济价值为3280元;被毁防护林所需生态修复费用为9221元。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被告人饶正云提起公诉的同时,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饶正云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判决其赔偿毁坏公益林所需生态修复费用9221元。本案系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我院判决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恢复被毁坏的公益林原状的劳务,在对被告人定罪处刑的同时,判处其赔偿修复费用,由相关林业机构代为补种复绿。本案的处理既彰显了从严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价值取向,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具有示范意义。

[2].廖洪亮不服环保行政命令案(报告第2页第8行):指原告廖洪亮、廖钧斌诉被告吉水县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命令案。2009年,原告廖钧斌开办吉水县赣宏养殖场,201617日赣宏养殖场更名为吉水县绿源丰畜牧养殖场,经营者为廖洪亮。两原告进行生猪养殖没有办理环保、城建等部门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其它相关审批手续,两原告的猪场位于禁养区范围内。20174月,吉水县文峰镇人民政府对该镇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了公示,告知了原告其猪场位于禁养区,限期自行关闭。2017518日,吉水县环境保护局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原告立即停止违法养殖行为,并于2017630日前自行拆除相关养殖设施设备。两原告认为上述决定书程序和实体违法。我院一审认为,建设美丽中国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原告廖洪亮、廖钧斌的养殖场属于禁养区范围,吉水县环境保护局作为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廖洪亮、廖钧斌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责令限期拆除相关设备的权利,故判决驳回原告廖洪亮、廖钧斌的诉讼请求。两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是因农村农业禽畜养殖污染物排放引发的水污染行政诉讼案件。本案的审理和判决,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效率,促进环境行政执法的法治化、规范化,助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201911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上述案例列为全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3].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个基本”任务(报告第4页第4行):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4].“四项核心指标” (报告第4页第5行):指“三个90%”和“一个80%”。即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2016年至2018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达到80%以上。

[5].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报告第4页第6行):是一种法律程序,即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但并不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

[6].“法官e助理”(报告第5页第15行):指以网上办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等为前提,在案件信息、卷宗数据电子化网络化的基础上,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为法官在阅卷、开庭、文书撰写、裁判等核心审判环节提供智能化、一体化辅助服务平台。

[7].“收转发e中心” (报告第5页第19行):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统一办理诉讼材料的接收、扫描、转递及送达等工作,旨在提升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方便群众诉讼。

[8].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五化”标准(报告第5页第22行):即基础设施规范化、开庭办案科技化、诉讼服务便民化、文化建设特色化、驻庭生活庭院化,是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评估标准。

[9].“智慧党建平台”(报告第6页第14行):指融合传统党建工作和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将党建管理、组织生活、学习教育、互动交流等元素整合的信息管理平台,为基层党建发展插上“信息化翅膀”。

[10].“两个毫不动摇”(报告第8页第13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1].“分调裁审”机制 (报告第8页第21行):指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调解前置、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工作机制。

[12].执行“五化”(报告第8页第29行):指执行机制社会化、执行流程集约化、执行管理精细化、执行程序规范化、执行手段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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