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告(第十九期)

发布时间:2019-04-04 10:58:59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本院经研究决定将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本批次失信人员筛选于本院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新增失信人员,不包括其在本院所涉及的所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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