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响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9-04-25 16:29: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积极作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发起强大攻势,为打击黑恶势力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日前,省纪委省监委明确提出,全省各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打伞破网”工作负总责,实行严格的“签字背书”制度。凡是“保护伞”案件的核查结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案组组长都要“签字背书”。

    据了解,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江西后,特别是省纪委省监委开展约谈以来,全省“打伞破网”取得新进展。3月28日至4月17日,全省立案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人数由231人增加至453人,新增222人;其中查处“保护伞”的涉黑案件从44个增加至103个,立案查处涉黑“保护伞”人数从133人增加至310人。省纪委省监委认为,这些数据反映出,我省在循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上还有短板,继续彻查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能不能完成好“打伞破网”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关键是有没有政治担当,有没有攻坚克难的勇气。省纪委省监委明确提出,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斗争中,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既打“硬保护”,也打“软保护”,决不允许当好人、做人情,决不允许干预插手、包庇袒护,决不允许有案不查、有伞不挖。对一些工作推不动、盖子揭不开、群众有意见的地方纪委监委领导干部,该约谈的约谈,该调整的调整,把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上。

    在落实好原有的信息沟通、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公安机关“签字背书”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省纪委省监委又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签字背书”工作机制,提出,凡是“保护伞”案件的核查结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案组组长要“签字背书”;凡是发现上级管理干部充当“保护伞”线索,各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签字上报;凡是中央督导期间的“打伞”重点进展,特别是中央督导组督办件和涉黑涉恶案件中立案、留置情况,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签字并于当天上报。

    省纪委省监委提出,对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涉黑案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破获一起涉黑案件,就要明确一位领导包案,就要组织一批办案骨干跟进”模式深挖幕后。对没有查出“保护伞”的案件要逐案过筛,对已经挖出“保护伞”的涉黑案件还要进一步挖深挖透,综合运用提级调查、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实行“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其中,省、市纪委监委主要紧盯涉黑组织案件包案,市、县纪委监委主要紧盯涉恶团伙(集团)重点案件包案。

    省纪委省监委还提出,在“打伞破网”工作中,要按照“两结合一区分”要求,将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区分开来,将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同一般性的工作失职失责严格区分开来,将党员干部过去工作中的失职失责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积极表现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政法机关干警和党政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编辑:江西日报4月23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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