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为依纪依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方针,给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4月29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通告》,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天,希望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住最后机会,自行前往或采取邮寄材料方式向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
受理部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地址:新干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30室
邮编:331300
联系电话:0796—12388
新干县纪委监委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