辗转两地 一月执行到位315万元

  发布时间:2019-07-08 16:17:56


    新干法院网讯  被执行人李某拖欠他人借款300多万元,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辗转广州、海口两地,一个月内成功划拨执行款315万余元,有力保障了申请人刘某的合法权益。

    2013年6月份,刘某和张某筹资与李某合伙承包了海南某小区工程。2014年12月份,经三方协商一致散伙,经核算,李某应支付刘某和张某退伙款1800万元。李某支付了部分款项给刘某,对剩余的309万元自愿转为借款,并于2015年9月12日向刘某出具了一份还款计划,承诺从2015年10月1日起按月利率1.5%计息,且在2016年年底之前全部还清。

    然而之后李某并未按照还款计划履行承诺,刘某遂于2018年6月份向新干法院起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刘某再次与李某达成协议,李某同意偿还刘某借款340万元,并约定在2018年年底还款200万元,2019年6月份还款70万元,剩余70万元在2019年年底还清,借款利息同期计算。如果李某未按约定还款,则刘某可对全部借款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双方的意见出具了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再次违约。2019年5月20日,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银行账户有款项20余万元,遂及时予以冻结,但这笔款项与刘某的申请金额相比差距太大。为尽快执结本案,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刘某提供的线索远赴海南进行调查,查封了李某位于海南的房产,同时发现海口某小区工程的实际承建人为李某。执行人员又转战广州,依法划拨了李某承建的海口某小区项目工程款收入295万元。6月份,李某在得知其房产已被查封,部分工程款已被法院划拨,遂主动找到执行人员,请求与刘某协商。最终,李某同意在2019年年底全部还清借款本息,若再次违约,法院将拍卖其名下房产,用作支付余款。

    近日,执行人员将执行到位的315万元执行款全部发放给了刘某。刘某表示法院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为其执行到位这么多钱,非常不容易,十分感谢法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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