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和考察,拟确定以下1名同志(补充)为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公示。
杨文华。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21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新干县司法局、新干县人民法院举反映。
联系方式:新干县司法局 0796-6322282
新干县人民法院 0796-2610292
新干县司法局 新干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