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巡回审理以案释法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6-03 11:35:28





    新干法院网讯  6月3日上午,新干县人民法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与一般刑事案件庭审不同的是,这次开庭地点放在了界埠镇上好村委会,100多名群众驻足旁听庭审。

    2013年4月4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因不满同村人杜某(村委会干部)将镇政府决定的低保户名单贴在自家墙上,与杜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杜某的父亲怕杜某吃亏也上去与王某争吵并动手抓了一下王某的脸。王某当即用脚踢了杜某父亲腹部一脚,当时杜某父亲感觉腹部不舒服就独自回去躺在睡椅上。后杜某见其父亲肚子疼痛并呕吐,于是拨打了120电话将其父亲送至医院,经检查杜某父亲小肠破裂,并于当晚做了手术。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的腹部受伤致小肠破裂,伤势为重伤乙级。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也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庭审进行了一个小时,法庭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进行了释法:此案因邻里之间的一点小事而引起,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被告人既要承担法律责任,又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今后,希望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要树立阐明和谐理念,邻里之间要互帮互助,以维护辖区稳定、社会和谐,共同构建良好的邻里关系。

    旁听群众表示:没想到邻里之间因为一点小事发生打架造成伤害还会构成刑事犯罪,以后邻里间要和睦相处,有纠纷还是要依法理性解决。今天的庭审,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此次巡回审理不仅方便了群众,有效地化解矛盾,同时还架起了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在开展巡回审理的同时,通过以案说法和向群众发放诉讼指南、宣传单等方式,让群众切实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和遵守法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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