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款!”5月28日上午,在新干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当受害人家属黄艳红、饶欠梅从法官手中拿到其亲友的赔偿款后,握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2012年9月1日,被告人谢某驾驶一辆严重超载且灯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所驾车与同向在前行驶的一辆手扶拖拉机发生追尾相撞,造成黄艳红的母亲、饶欠梅的父亲死亡。法院受理该案后,积极与被告人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多次召集双方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家属40余万元。
新干县人民法院本着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角度出发,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切实维护被害人利益。今年1-5月,该院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7件,调解到位理赔款共129余万元,调解率达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