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9月10日,申请人上海某公司和曾某到新干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请求法院对经潭丘乡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有效。该院受理后迅速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并于当天制作确认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后送达双方。这是2019年9月潭丘乡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第一起由该中心调解并经法院确认的案件。
2017年10月13日,上海某公司员工曾某在为公司卸货过程中不幸受伤,经诊断为颈椎骨折伴全瘫,颈脊髓损伤。事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曾多次进行协商,均无果而终。2019年8月底,曾某亲属至七琴法庭咨询赔偿事宜,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上海某公司取得联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启用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将该纠纷推送至联合调解中心。经该中心调解员反复调解磋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协议,上海某公司同意赔偿曾某各项损失129万余元。
近年来,新干法院积极落实最高院关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诉讼服务新模式,着力推动新干县潭丘乡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的建设,引导鼓励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参与纠纷解决。该案的成功调解并司法确认,展示了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增强了联合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好调解工作的信心,对于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完善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