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倾心调解 赔偿款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19-11-07 08:42:14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经过新干县人民法院七琴法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耐心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圆满化解,刘某当场将1.5万元现金交到方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2019年3月,刘某驾驶货车与方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方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方某负次要责任。受伤后,方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9000余元。出院后,方某多次与刘某协商赔偿事宜,刘某均赔偿金额过高为由拒绝,双方间矛盾一度激化。无奈之余,方某向新干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刘某赔偿2万余元。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了解案情,考虑到仅靠判决很难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遂特邀了与刘某同村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多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疏导,从情理到法理,从相互交心到感同身受,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审过程。

    最终,在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当庭一次性给付方某赔偿款1.5万元,方某亦同意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在履行赔偿款后,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辛苦调解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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