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节巡回审赡养案 当庭宣判获村民称赞

  发布时间:2019-11-29 08:51:13



    新干法院网讯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此。然后,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不珍视这份美好。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儿子常年不赡养父母的赡养纠纷。为起到“以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特别选定11月28日感恩节当天到当地村委会巡回审理,大批村民主动来村委会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原告刘老汉现80周岁,妻子72周岁,二老共生育了二子二女,四个子女均已成家,两个女儿结婚后在夫家生活,小儿子结婚后入赘女方家生活,仅大儿子刘大与二老同在村中居住。2010年,刘大意外受伤,认为父母在其受伤休养期间未对其进行照料,与父母产生了矛盾,此后,矛盾加剧。虽刘大与父母相邻而居,却常年不支付父母的生活费,亦未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其他三个子女却经常会看望父母。2019年9月24日,刘老汉的妻子因病去世,而刘大却拒绝为母亲操办丧葬事宜,亦未支付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费用,有关丧葬事宜由刘老汉和其他三个子女共同操办。

    一审法院认为,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赡养父母也是成年子女依法应尽的义务,且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刘老汉现年事已高,身患疾病,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故刘大依法应对刘老汉承担赡养义务。刘大却拒不赡养父母亦不支付赡养费,且在母亲去世后拒绝为母亲办理丧葬事宜,不尽孝道,违反了法律规定,亦违背了伦理道德。为弘扬尊老、敬老的社会美德,法庭当庭宣判支持了刘老汉的全部主张,判决被告刘大应每年支付原告刘老汉赡养费2721.25元,并承担母亲丧葬费用5000元。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精髓。而对于不敬老、不赡养老人的行为,一直为人们所不耻。刘大的行为严重背离了我们孝道文明,严重伤害了父母的感情。同时,刘大的行为在当地也产生了较为恶劣的影响,村民对此深恶痛绝,希望被告受到法律的制裁。当庭宣判后,村民们都连连称赞,表示法院弘扬了社会正能量,使道德败坏之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卢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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