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孝父不葬母 老父亲怒而起诉

  发布时间:2019-12-09 11:10:48


    新干法院网讯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此。然后,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不珍视这份美好。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前往当地村委会开展了一次巡回开庭,审结了一起子不孝父、不葬母的赡养纠纷,当庭宣判支持了刘老汉的全部主张。

    刘老汉现年80周岁,与妻子共生育了二子二女,四个子女均已成家,两个女儿结婚后在夫家生活,次子结婚后入赘女方家生活,仅长子刘大与二老同在村中居住。但刘大常年不支付父母的生活费,亦未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而其他三个子女却经常会看望父母。2019年9月,刘老汉的妻子因病去世,而刘大却拒绝为母亲办理丧事,亦未支付办理丧事所产生的费用,母亲的丧事均由刘老汉和其他三个子女共同操办。经村干部调解,刘大仍拒绝支付刘老汉生活费和母亲的丧葬费。无奈之下,刘老汉只能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赡养父母也是成年子女依法应尽的义务,且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刘老汉现年事已高,身患疾病,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故刘大依法应对刘老汉承担赡养义务。刘大却拒不赡养父母亦不支付赡养费,且在母亲去世后拒绝为母亲办理丧事,不尽孝道,违反了法律规定,亦违背了伦理道德。为弘扬尊老、敬老的社会美德,法庭当庭宣判支持了刘老汉的全部主张,判决刘大应每年支付刘老汉赡养费2721.25元,并承担母亲丧葬费用5000元。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精髓。刘大的行为背离了我们孝道文明,严重伤害了父母的感情。同时,刘大的行为在当地村民中也产生了较为恶劣的影响,村民对此深恶痛绝。当庭宣判后,村民们都连连称赞法院弘扬了社会正能量,让像刘大这样的道德败坏之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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