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不停歇 助力企业早复工

  发布时间:2020-03-18 10:34:35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在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次协调劝说下,一起承揽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江苏某环保科技公司得以尽快复工。

    2018年4月16日,新干某养殖厂与江苏某环保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污水处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该环保科技公司承揽该养殖厂的污水处理工程,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并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将设备安装完毕,调试正常后一个月内通过环境监测标准。合同签订后,该养殖厂支付了第一笔货款264000元。因受非洲猪瘟影响,该养殖厂的生猪存栏数量锐减,污水排放量未达到设备检测条件。2018年6月底,该环保科技公司将整套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完毕后即中止了调试工作。

    2018年7月,该环保科技公司在未与该养殖厂签订延迟履行协议的前提下,就将所有工作人员撤离。因设备无法正常运转,该养殖厂将该环保科技公司诉至新干法院,要求与之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支付违约金及诉讼费用。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因该养殖厂的污水排放量始终未达到设备检测条件,调解协议未能如期履行。

    该案流转至执行环节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环保科技公司因受被执行人的身份及银行账户被冻结影响无法正常参与招投标项目,致使企业难以全面复工。为妥善执结该案,促成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协调此案。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养殖厂在2020年3月20日前将部分货款6万元全部付清,其余事项待该养殖厂的污水排放量达到环境监测条件后再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现执行法官已将该环保科技公司的银行账户解冻,该公司已恢复正常运转,案件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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