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我终于可以过个平安年了!”1月24日上午,农民工李小根欢欢喜喜地从新干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老板刘某拖欠建筑工程工资款6000多元。
2011年1月,被执行人刘某承建了某建筑主体工程,李小根则为该工程务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刘某仍欠李小根工程工资款6000多元。之后,李小根在多次催收剩余款项均无效的情况下,于2012年9月向法院起诉,不料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拒不履行。李小根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刘某一直在外做生意,执行始终无结果。春节临近,法院执行人员利用刘某回家过春节的良好时机,巧妙采取搜查、教育等方法,终于使刘某偿还了拖欠李小根的剩余工资。
据悉,该院对涉农案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措施,一律快审快办快执;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在缴纳诉讼费时实行减、缓、免政策,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救助对象,先行发放救助款,帮助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渡过难关;开展反规避执行、“有奖举报”执行等活动,执行法官努力寻找可供执行线索,通过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和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方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共执行涉农案件金额达1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