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5月6日下午,新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邹某庚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该院利用云间APP远程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邹某庚与廖某兵、金某红、许某、肖某曦(均已判刑)、金某、许某勇(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在新干县范围内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邹某庚认为刘某(已判刑)等人在新干县神政桥乡开设的赌场影响了其朋友在新余市开设赌场的生意,遂指使廖某兵打探赌场位置,蓄意冲击该赌场。2017年8月3日,廖某兵按照被告人邹某庚的指示打听到了赌场位置。当天下午,廖某兵即邀集了金某、许某勇等多人驾车冲击赌场,并打砸赌场内物品及参赌人员车辆。刘某等人随即驾车追逐拦截。追逐中金某驾车直接冲撞刘某拦在路中间的小车后发生侧翻。许某勇从侧翻车内出来后用疑似枪支朝天空开了一枪,随后逃离。逃离途中,廖某兵、金某向邹某庚报告了冲击赌场的具体过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邹某庚指使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追逐、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被告人邹某庚属恶势力团伙成员。
整个庭审过程,信号稳定、画面清晰、音质流畅。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进行了法庭质证、辩论。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出庭检察员、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因该案影响重大,经合议庭评议,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