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2012年1月4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小额诉讼程序首次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这次开庭共有二十多户拖欠物业服务管理费的业主旁听了庭审过程。庭审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详细讲解了新民诉法规定的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制度以及灵活多样的送达方式等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不少业主听完法官的讲解,均表示:“通过这次的旁听和法官的讲解,对新民诉法心里有底了,也不排斥小案子的一审终审制度。”当天双方在未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根据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当庭宣判。
据悉,该院为了在审判实践中全面、正确、有效的贯彻执行新《民事诉讼法》,全院干警在去年多次围绕民诉法修改部分,从用词的修改、增加的内容、完善的制度等方面出发,逐条逐句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且通过“书本学”、“辅导学”、“相互学”、“网络学”等学习方式,准确把握新民诉法的精神实质,将其更好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努力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